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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宁药业有限公司3000t/a虾青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山东鲁宁药业有限公司投资7000万元建设3000t/a虾青素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3000t/a虾青素项目
二、选址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綦公路167号,山东鲁宁药业有限公司厂区内(118°30'41.46"E,37°3'42.34"N)。
三、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5000m2,建设生产车间1座7600平方米、丙类仓库1座2800平方米、配电室1座600平方米,配套建设循环水池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生产虾青素3000t/a。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鲁宁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秀奇
联系电话:18953061886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山东格林泰克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网址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邮箱(liuzhaoyan518@163.com)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意见。